

近期,海华永泰迎来了数十位合伙人相继加入。每一位新伙伴的到来,都让我们倍感欣喜,也让我们更加坚信:一群信奉专业、崇尚匠人精神的法律人聚在一起,能够走得更远、做得更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华新力量」这档栏目应运而生——为了让更多人认识这些新面孔、了解他们的执业故事与理念,也为了记录下这股正在汇入海华的新力量。
今天要讲的这位律师,有点儿特别。
她执业18年,明明积累了不少人脉与资源,也有不错的口碑,完全可以案源广进、赚个盆满钵满,她却常常将委托“拒之门外”,坚持只做自己擅长的领域——房产纠纷。别的律师都是领域越做越广,她却相反,越做越“窄”,竟然又打算把本就不大的“房产纠纷”领域再度缩减为“房产交易纠纷”。
总有人劝她:“扩展一下业务范围,创收可以增加很多”。她却坚持说:以“量”换“质”,才是最亏本的买卖。这个质,不仅仅是案子的“质”,也是律师执业状态和业务生态的“质”。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了解一下,刘辉律师的执业故事,和她的执业理念。
初心:2008年,始于「二手房见证律师」
每天见证20组房产交易,让我意识到:中介行业的混乱,恰恰蕴藏着房产律师的巨大机会。
2008年司法考试通过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银行见证律师”,工作内容就是从一组组看似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中,识别出虚假交易、骗取贷款的行为,为银行把控风险。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看着20多组上下家签约和过户。
那个时候,中介行业很混乱,还没有链家这类的大型中介公司,更没有专业培训,缺乏行业监管。收佣金就是中介的唯一目标。所以经常碰到上下家和中介因为合同约定不明、交易流程不顺、交易条件明显不公等问题吵的不可开交。

所以,二手房交易这件事儿有多需要律师、买卖双方被中介“要挟”时有多么的无助,这个市场的法律需求有多大,我是亲身感受过的,这种感同身受,转换成了这十余年“深耕二手房交易领域”的执念。
就是在那个时候,“做一个房产律师”的想法,就已经在我的心里扎根了。
事实上,那两年一起做见证的团队小伙伴,大多也都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房产律师或拆迁律师。
信心:精读数千份判决书,给了我底气
我的第一个执念——穷尽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所有案型
我十分感谢见证律师这份工作,这个机缘。累计数千次的交易见证,让我对二手房买卖的合同要点、交易流程,以及常见纠纷类型,政策环境,有了细致又深入的了解,再结合律师特有的风险敏感性和理论功底,独立执业后,我已经可以在房产类案件的咨询和代理上具备明显优势。
但这还远远不够。
2013年7月,我国开始实施裁判文书公开制度。2015年,我将房产交易的所有上网判决书下载下来,逐一阅读,我的目标是“穷尽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所有案型”,分析同行们的代理工作,吸取经验,避免错误,同时,培养对案件的预判能力。为了更好的理解法官思维,我还花2万元“聘请”了比我执业更早的房产专业律师,给我挑选的疑难房产案例写批注,写出她的个人观点,这无疑是我专业化的捷径。
当然,并不是每一份判决书都有值得学习和思考的观点的,需要耐心筛选,到2017年,我的案例库中已经有2000余份值得反复研究、观点明确、可以提炼出法官观点和专业意见的经典判决书,这就意味着,我看过的判决书至少有4000份,甚至更多。
我是从2018年恢复执业开始,才敢自诩为“专业房产律师”的,这“专业”二字,就是这数千份精读的判决书给我的底气。
直到现在,我还保持着读判决书的习惯,定期将高院及中院的改判案例收录到我的数据库中,或作为解答客户咨询时的依据,或作为视频普法的素材。
决心:像“解题”一样死磕疑难案件
每一个委托,与我而言,不是一个生意,而是一道题。有时候我会比当事人更想知道,最佳答案到底是什么。
房产交易纠纷有一个特点,往往“交易”只是表象,问题的根源可能是债、是担保、是投资,是其他权属争议,所以,虽然最终要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帮客户取得产权,但设计方案时却必须将所有利益相关方考虑在内,即:具有“全局思维”。
前几年有一组买方客户,掏空两代人钱包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结果拆迁户因为对外担保,房子被3个法院查封,查封总金额是房产价值的两倍。
客户只剩40余万尾款没付,而解封却需要三百多万!如果转而主张违约金,虽然胜诉无疑,但却执行不到。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个死局。
两个人、三个人的局,是死局,那就把第四个、第五个人都拉进来,再看,可能就不是死局了。
如果只看到买卖双方,只解决客户与拆迁户之间的交易纠纷,这题确实无解,但如果将三个债权人也拉入局内,综合考量,就有希望。

我做了一个假设:如果买方选择解除合同,将“返还房款及违约金”作为债权来主张,加入分配,那么导致的结果就是:另三个债权人最终可分得的利益会大大减少,何况执行拍卖程序漫漫长路,有重大不确定因素(随时可能有其他债权人加入)。
这就是买方与其他债权人谈判的筹码!
同时我又对三个债权人做了调查了解:这三个人都是被拆迁户儿子“骗”的富二代,对最终获赔的金额可能并不在意,更在意的是回款的效率和确定性。
如此一来,只要掌握方法,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就很大。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代表委托人与三个债权人多次谈判,经历四场民事诉讼,帮助客户最终仅用50余万说服三个债权人解封,法院最终判决强制过户。其中,首封债权人金额最高,也最难说服,约了几个月才同意和我见面,他说,是被我的态度打动,才同意我的解封方案的。
竭尽全力的办理一个疑难复杂案件,其实是律师提升专业技能的绝佳方式。在这个案件之后,我发现我在“化敌为友”这件事上,似乎非常的感兴趣,也较为擅长。
恒心:“很多时候,成功就是比别人放弃的晚一点”
“穷尽一些办法”的决心,永远要拦在“放弃”这个念头出现之前。这是我代理案件的态度,也是我做一切事情的态度。
去年代理了一个案件,业主方委托,诉讼目的是追究买方的违约赔偿。从市场反馈来看,房价下跌近500万,但评估报告却显示“房价下跌仅80余万”。这明显是一个对我方十分不利的证据。
收到评估报告以后,我和几位部门同事讨论如何破局,得到的回复很一致:法院大概率会围绕评估差价酌定违约金,也就是判决没收100万定金,想获得更多违约赔偿的可能性极低。

他们说的没错,和我案例研究的结论基本一致。如果接受这个结果,就此放弃,后续工作倒也简单,等法官酌定即可,拿到的判决结果也不能算“错”。
但当我回到家,夜深人静时翻开评估报告,一字一句的抠字眼、盘逻辑,又拿出其他案件的评估报告对比,找出参考案例库中涉及到“评估异议”的所有案例研究后,发现这份评估报告也并非坚不可摧,于是连夜写了一份质证意见。除了努力推翻评估结论外,案件的代理重点也从“证明实际损失”转向“证明买方恶意”。
最终又经历了两次调查、一次开庭,拿到的判决结果是:支持了我方260万违约金,远超预期。
还有一个徐汇的案子,同样是评估结论严重偏高,原本在市场挂380万的房子,竟评估出了424万高价,同样的,把“锅”甩给评估公司可能是向委托人交代的最简单办法,但我依旧认为:若未竭尽全力,何来无可奈何!我又收集了大量市场数据,最终说服法官让评估公司出了份《补充意见》,把评估价格从424万调整到了368万,实实在在为委托人省掉了数十万折价款。
不贪心、不惜力
客户的感谢是需要理由的,这个理由,一定是具体的。
“不贪心”说的是面对业务机会以及筛选客户时的克制,这种克制,保护的是一个人身上有限的专注力。
“不惜力”则是指:具体办案时的态度和方法,这一点,近两年体会颇深。
在代理过程中,“效率”和“效果”往往是矛盾的,太多的材料“可写可不写”,太多事情“可做可不做”,太多事情可以用打电话、留言甚至等待来代替“跑现场”,因为律师的代理工作没有具体标准,你不做,也没人知道区别在哪里。
但是,做了,你就一定会感受到!

事实上,我办案子中的很多惊喜,都是在这种看似“没必要”的笨办法中意外收获的。
近期一个南京的房产拍卖合同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将房屋过户给我的委托人,但是强制过户之前,需要先用房款代偿对方的经营贷款,解除抵押。这都需要银行抵押权人的配合,执行程序便卡在了“上级银行同意代偿方案”与“法院拨款”这个环节。一方面,找不到银行的具体责任人,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也不主动推进,这种状态持续了数月。
很明显,坐等法院推进流程,代价就是委托人的宝贵时间,很多事务性工作的真正规则就是“谁着急,谁积极”。我接手执行程序后,第二天就跑去南京的银行网点,银行开门我就到,下班我才走,连续蹲守了三天,代偿方案开始进入法审流程;与此同时,连续两周在执行接待日现场与法官沟通,最终,在半个月内,执行法官安排了三方谈话,案件进入拨款审批程序。期间还有两个小插曲,现在回想起来,如果不是连续两周不惜力的跑现场,执行程序极有可能因对方的两个“小技巧”而中止。
当“效率”和“效果”冲突时,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效果”,这是代理工作的特殊要求。而且,一旦接受委托,在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这个问题上,律师费就不再是决策依据,不会再考虑这个案子是否划算,“案件是否需要”才是唯一的考量因素。客观的来讲,这为我赢得了很多转介绍案源。因为只有你提供了超预期的价值,客户才会把你的好真正的放在心上,放在行动里。
结束语
18年前,那个背着几十份合同、穿梭在各个交易中心的见证律师,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位精通各类交易纠纷以及维权之道的专业房产律师”成长为一位精通各类交易纠纷以及维权之道的专业房产律师,一位能够轻松破解交易难题的交易律师。而她最终的落脚点,选择在海华这片土壤,并且立志在这个平台,实现职业生涯的终极理想——以律师的专业视角,助力具备专业素养的经纪人群体,共同实现:优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风险降低、提升交易体验这一目标,最终帮助交易双方从根本上减少纠纷与困扰。
海华永泰也非常希望成就这类信奉专业、有匠人精神的律师,为他们提供一个自由、民主、开放、安全的平台,你不必分心追风,只需安心把一件事做到极致,海华来做你身后那片遮风挡雨的林,彼此成就,彼此成全。
如果您也秉承专业至上的执业理念,也需要一片可以钻研业务的净土,和一群拥有同样理想的伙伴,海华欢迎您。
律师简介

刘 辉
海华永泰合伙人
刘辉律师于2008年开始执业,2026年加入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同时被选举为争端解决委员会副秘书长。
刘辉律师主要服务于:商品房认购方及⼆⼿房买卖双⽅、境外业主、房产投资及经纪机构,以「房产交易相关法律服务(签约陪同/境外业主单边代理) 」及「房产争议解决」为主,兼顾「房产分割、房产确权」类民事争议。
代理案件多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执⾏异议」 ,
对「合同解除权」 、 「借名买房&房产代持」 、 「以物抵债&以物担保」 、 「凶宅认定及审判标准」 、 「合同⽆效情形」等专题有较深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