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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优秀案例② | 代理梅钢应对印尼对华热轧钢产品反倾销调查案

2022-03-22

开栏的话


2021年,海华永泰在诸多业务领域不断突破,承办的不少案例在专业创新方面颇具特色,有的甚至具有行业标杆性价值。去年11月,我们启动2021年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邀请各版块专业大咖和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历时两个月,经过三轮评选,一批专业和市场细分领域的优秀成果脱颖而出。今日起,我们开辟专栏,逐一展示这些优秀案例,以飨读者



案件类型:国际业务

案例专业方向:争端解决

承办人:余盛兴律师、林敏律师


一、案件简介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钢”或“公司”)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钢股份”)的子公司。梅钢经过37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烧结、炼焦、炼铁、炼钢、热轧为一体,具备300万吨钢综合生产能力的现代化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梅钢的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一席之地,而且出口韩国、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2005年以来,梅钢公司在宝钢股份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钢铁精品基地建设,不断促进工艺装备、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企业、社会和环境进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快速通道,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202039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合金钢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而梅钢的热轧钢产品确实有在调查期间出口印尼。受宝钢股份的委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余盛兴团队为梅钢提供印尼对华热轧钢反倾销调查法律服务,与印尼律师配合,申请中国商务部协助,积极与印尼商务部、印尼调查机关进行斡旋,历经困难,最终帮助梅钢获得所有中国应诉企业中的最低税率,并且在原本已经是全国最低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税率,进一步拉大与全国次低税率的差距,实现梅钢利益最大化。


二、案件进程回顾


(一)立案


2020年3月9日,KADI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合金钢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产品的海关编码为印尼海关税号7225.30.90项下的产品:宽度600毫米以上的扁轧钢制品,卷材(除热轧外未经任何加工)。本案的反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立案后初裁前准备工作


在得知立案消息后,公司迅速反应并快速组建了应诉团队,在整个应诉过程中,公司与律师团队一起,相互配合,积极应诉。公司在律所团队和专业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并提交了大问卷,补充问卷以及核查问卷提交工作。以下以时间顺序进行简单梳理:

2020年5月17日,我们代表公司递交了三套完整问卷答复

(1)代表梅山递交出口生产商问卷答复;

(2)代表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递交了贸易商问卷答复;

(3)代表宝钢印尼加工中心递交了印尼进口商问卷答复。

2020年7月31日,我们代表公司递交了第一次补充问卷答复。

2020年12月28日,我们代表公司递交了第二次补充问卷答复以及核查问卷答复。

2021年1月21日,我们代表公司递交了核查问卷补充问题答复。


(三)初裁及初裁后工作


2021年4月20日,印尼调查机关确定了初裁结果,经过核查,印尼调查机关做出了对参加应诉的中国6家钢企分别征收7.10-48.8%范围内的反倾销税率、其他未应诉涉案企业统一按48.8%征收反倾销税率的初裁决定。在6家应诉钢企中,梅钢的税率为7.14%,是唯一一家税率低于10%的企业。


虽然梅钢的税率为所有应诉中国企业中最低的税率,但是该结果与此前我们自己测算的结果还是相距甚远。经过对初裁计算结果的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KADI计算过程中对中国出口增值税退税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方式错误导致的(KADI的做法为将增值税退税额加到正常价值上,这直接导致倾销幅度计算的扭曲),除此之外,经过分析和计算,我们认为KADI在关联公司的利润扣减,正常价值的计算逻辑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问题。经过全面的考量,并且与公司以及印尼律师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协商之后,我们决定将初裁后的评论意见的重点放在出口增值税退税问题上。2021年5月8日,我们代表公司向KADI递交了初裁后评论意见,申请了听证会并于2021年5月11日举行的听证会向KADI口头陈述了梅钢的评论意见,2021年5月21日,我们代表公司递交了听证会后问题答复。综上所有的努力,我们希望KADI在终裁时能够修改相应错误,做出公平的裁决。


同时,我们多次书面向宝钢集团法务层面提出申请,希望从公司层面与中国商务部联系,请求中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事宜向KADI书面澄清,另一方面我们也通过律所层面直接向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提出了类似的协助请求。在多方面的努力下,中国商务部也及时向印尼政府就此事提出了书面评论意见,希望KADI能在终裁阶段修正计算结果。


(四)终裁结果


2021年9月6日,我们正式收到KADI发来的终裁披露文件及计算表格。印尼调查机关做出了对参加应诉的中国6家钢企分别征收7.20-50.2%范围内的反倾销税率、其他未应诉涉案企业统一按50.2%征收反倾销税率的初裁决定。虽然梅钢的税率依然是全国最低税率,但其相较初裁反而略微上升,从7.14%上升到7.2%。根据终裁公告,KADI说明对于梅钢的终裁只是相较初裁对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进行了调整(从13%调整为9%-10%),同时延续初裁的做法将计算出来的增值税退税额在正常价值基础上加上。经比对披露的计算表格和裁决公告,我们认为终裁存在很大问题。


虽然KADI将增值税退税额从正常价值基础上加上的做法不合理,我们在初裁评论意见也驳斥了这一方法,但是终裁依然延续该方法,按照9%-10%的增值税退税额加到正常价值上。那么按照常理,正常价值应该相较初裁下降而不是上升。此外,KADI 在计算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交易没有按照本身的数量计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金额。这两大计算错误使梅钢的销售额增加了1099万。如果能更正这一错误,梅钢的税率应当为3.6%。


(五)终裁后的努力与工作


如上所述,终裁后我们就结果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从以下两方面可以进一步降低梅钢的税率:1. KADI对中国出口增值税退税的定性导致的计算问题(如纠正,税率可降到零,但这针对的是所有企业);2. 调查机关在终裁的公式应用错误导致的计算错误(如纠正,梅钢的税率可以降到3.6%左右,仅针对梅钢)。


根据印尼反倾销相关规定,KADI作出最终裁决并正式公布后的75个工作日内,印尼官方会公布是否按照终裁结果征收反倾销税。具体来说,印尼贸易部长会有4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期间印尼相关部门如产业部,财政部及经济部等会协调向贸易部针对是否要征税提供看法,如果贸易部长接受KADI的征税建议,则会向财政部发送征税请求,财政部要在收到贸易部请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法令征收反倾销税。所以这个期限总共是75个工作日。但实践中,印尼政府很多案件中都没太遵守这个期限,特别是现在疫情期间,而且是工作日的概念,所以这个时间可以稍微宽限算到明年年初。待上述财政部长的征税法令作出后,通常会在1-2周内发布这个决定,理论上发布后即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


针对上述问题1,如前所述,我们与中国商务部也进行了直接沟通,了解到中国商务部在初裁时就已经向印尼政府发送了正式文件要求调查机关纠正,目前这个阶段相应的文件应该传达到印尼贸易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考量。我们同时还建议公司可以尝试通过印尼客户对印尼贸易部,产业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游说。


针对上述问题2,关于调查机关的终裁计算错误,尽管从印尼反倾销规定的层面来看,应诉企业似乎只能将终裁的意见和问题向印尼贸易部,产业部及财务部等进行反馈,且无法从具体规则上要求KADI针对终裁计算的错误进行直接修正。但经过与印尼律师反复沟通,我们不希望直接放弃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多方的沟通及协调,2021年9月15日我们收到了印尼律师的确认消息:在看过我们的演算过程后,KADI负责本案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承认计算过程中确实存在计算错误问题,并承诺会进行内部进一步讨论。随后我们又多次与印尼律师沟通,演示正确的计算过程并解答疑问,请印尼律师提交给KADI。2021年10月13日,印尼律师与KADI的主席进行会见,演示我们主张的出现了计算错误的过程。此次会议非常顺利,KADI的主席认可他们在计算中确实存在不妥,KADI将会再次从内部讨论解决这个问题。2021年11月30日,我们收到印尼律师的消息,KADI计划修正增值税退税的计算方式,修正后,税率将从7.2%降至4.2%。进一步降低后,梅钢的税率与全国次低税率(9.7%)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至5.5个百分点。


(六)最终结果


经过了一系列努力和漫长的等待,终于,在202239日,律师团队迎来了好消息:KADI修正了计算方法,对参加应诉的中国6家钢企分别征收4.2-39.1%范围内的反倾销税率、其他未应诉涉案企业统一按50.2%征收反倾销税率的修正后终裁决定。其中,梅钢的反倾销终裁税率为4.2%,为全国最低税率,该反倾销税从2022315日开始征收。得知这一消息后,律师团队马上通知了梅钢,对此结果公司表示满意,非常认可律师团队的争取工作。


三、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热轧钢的进出口是梅钢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同时,印尼也是梅钢的热轧钢出口的最具开拓潜力市场之一,是亚洲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梅钢每年向印尼出口的体量也非常可观。印尼市场的得失,会直接影响梅钢在亚洲市场的竞争力。本案的税率从初裁的7.14%到终裁的7.2%,再到最后的4.2%,梅钢获得了与其他应诉企业相比低很多的税率。在以后的5年时间里,每出口印尼一吨热轧合金钢产品,梅钢将节约销售额46%50.2%-4.2%)的税款;并且,就以往的出口销售额,仅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上半年调查期内梅钢出口印尼的7.1万吨热轧合金钢产品便可节省税款1.357亿元(46%2.95亿元)。此外,4.2%的税率还给梅钢带来强大的竞争力,抢占印尼市场,获得更多订单,创造更多收益。因此,税率的降低这对梅钢开拓亚洲市场来说至关重要,这些能给梅钢带来的商业价值也赋予我们律师的工作与努力非凡意义,每一次争取都非常值得。


四、总结与评论


在最初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们没有想到这个案子会如此波折。调查问卷和先后3次补充问卷,还有一次问卷代替现场核查,一个接一个,律师们不仅要与时间赛跑,还要克服语言障碍。KADI要求提交印尼语材料,因此我们需要将中文材料翻译成英文,再委托印尼律师将英文翻译成印尼语。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参加听证会、编写听证会材料、制作评论意见、与各方沟通,在有限的时间内兼顾多项事情,是非常不容易的。


并且,由于案件发起于疫情期间,基本上所有问卷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都是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在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1年多的时间里,律师团队与公司企划部、财务部、制造部等部门通力合作,加班加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克服疫情影响及公司财务、制造平台更新换代等诸多困难,努力跨越与宝钢股份法务、律师团队无法面对面沟通的障碍,通过电话、视频或微信等远程方式不断沟通协调,衔接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最终先后向印尼核查机关提交了2019年向前推算长达8年的各类数据和报表资料共几十万条,单一个内销表格的数据就达到了13万条,为本案的顺利应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通过细致地分析初裁和终裁结果,并在充分的权衡和沟通协商后,我们穷尽了所有救济方式(包括提交评论意见,申请中国商务部游说,申请听证会等),维护了梅钢在本案中的权益,并将其利益最大化。


案件点评:


律师在本案中克服疫情、语言等多重困难,在初审、终审结果未达最理想的情况下,凭借其专业能力,锲而不舍的精神,及与我国商务主管部门、境外协作律师和印尼核查机关的沟通能力,最终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反倾销调查中,争取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