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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成为上海律师事务所中唯一一家同时获得四项律师评选称号的律所

2011-03-29

为树立行业时代楷模,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于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开展了第二届 “东方大律师”、2008 —2010年度 “上海市优秀律师 ”、“第四届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第四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


经过审查、初评、公示、终评、评审等环节,我所主任颜学海律师荣获第二届 “东方大律师 ”称号及2008 —2010年度 “上海市优秀律师 ”称号、马靖云律师获得“第四届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称号、徐珊珊律师获得“第四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成为上海律师事务所中唯一一家同时获得四项称号的律所。


我所始终把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作为全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今在人才培养、梯度发展上喜结硕果,成为上海律所之中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