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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肺炎疫情下“员工的伤”与“企业的痛”的平衡点——肺炎疫情下更需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众志成城,共渡难关!

2020-02-08 作者:李俊丽

PART ONE 肺炎疫情下,企业用工再度成为热点


自疫情以来,全国上下团结一心,抗战疫情,特殊时期,特殊政策,特殊手段,在生命面前,在疫情面前,个人和企业都作出最大的支持和最彻底的拥护。但始终敌不过“生计”,用工问题继社保入税后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海华永泰王蓓律师团队相继推出《疫情之下,HR怎么发工资?》、《假期HR合规13问——全国政策汇总》;劳动法苑大年初一即推出《“新型肺炎”流行期间劳动用工合规指南》(随即推出了英文版、日文版、韩文版、德文版);子非鱼《28个春节假期延长及复工有关劳动法问题解析》;劳动微言《超全:延长3天春节假期的23个劳动法问题》以及《超全:防控新冠肺炎涉及的20个工资问题》……感谢他们提前为企业指明方向,给出意见和建议。


然而,事态变幻,先是西贝餐饮董事长贾国龙坦言账上几个亿的流动资金撑不过3个月,再是老乡鸡董事长束从轩提出“疫情影响远比想象严重,不光得发工资还得担心员工心理问题”,一篇为题《让企业雪上加霜,北京上海开了一个不好的头》的文章发表,但不久便被删除。


PART TWO 在肺炎疫情下,员工有员工的伤,企业有企业的痛


先说说员工的伤!


其一,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肺炎或者被隔离怎么办?员工无法按照企业安排上岗怎么办?员工未提供劳动工资怎么发?这些在《疫情之下,HR怎么发工资?》、《假期HR合规13问——全国政策汇总》、《“新型肺炎”流行期间劳动用工合规指南》中都可以解答。


其二,在疫情面前,部分企业基于民生工程需要上班的,员工其实想保命不想去上班,还有就是由于隔离、封路、停运等原因,无法赶回去上班或者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劳动者认为在老家过过小日子也不错,这种情况下,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系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其三,服务行业很多的员工都是提成工资或者绩效工资,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能获得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对于养家糊口的员工而言,可谓杯水车薪,房贷、车贷都没有着落,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手中没有余粮,真的撑不过几个月!


其四,员工期待疫情过去,复工工作,领取工资,养家糊口!

还有……


再说说企业的痛!


第一、第二产业影响不大,但对于第三产业而言,真的很痛!


其一,复工一延再延,企业的经营成本(融资成本、工资、社保、税费、房租等等)不会因为疫情抗战而所有减少。


其二,政府的强制要求必须遵守和配合,且需要投入人力财力。


其三,员工搭便车和劳动碰瓷的的情况在所难免,抗战疫情又给了这些恶意劳动者机会。比如,员工不想再去上班了,准备另谋他路,但鉴于政府在该期间出台的证策对员工保护有利,于是选择边等待企业单方解除获得经济补偿边自谋出路。


还有……


针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难题


苏州市政府第一个作出反应, 2020年2月2日出台了苏府【2020】15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从金融、社保、税费、用房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扶持,苏州被赞为创业者的天堂。


上海市更为贴心,2020年2月3日,在疫情发布会上,上海市人社局公布: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将实施以下减负措施,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月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等。


PART THREE 寻找平衡点 


国家命令要执行,员工权益要保障,企业生存要维持,家国大事,企业存亡,员工权益,三者需要找一个平衡点,各方方能扛过疫情战!这个平衡点,确实很难!简而言之,主要以下几个方面的事。


一、疫情之下,抗战和安全第一位!(安全)


自古以来,生命权至上,抗战疫情保障员工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不可动摇!企业在应对疫情期间,遵守政府命令,延迟复工等事宜,均是政府尊重生命权的表彰,企业和员工均应遵守!


二、疫情期间,合规前提下,工资可以商量!(空间)

疫情期间,最让企业头疼的就是工资待遇问题,不复工却还要承担满额工资报酬,的确对企业不公!其实法律并未把路给堵死,在困难面前,企业要利用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以及工会民主协商工作机制,在非常时期,争取员工的理解,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标准,是可行的!很多企业主担心,这会导致部分员工利用此作为变更劳动合同不同意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如果真的有,那这样的劳动者,不值得您企业留!


这几天部分网友对此的态度简直太仗义!部分网友自愿不领取单位2月份的工资,表达了要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决心!在云南安宁、富民等部分生产口罩的企业招工的,上百名市民报名且不要企业的任何劳动报酬自愿加班的壮举。想想这些让人感动的员工!企业在此时,以民主协商的形式,把企业的困难告知员工,员工们会作出让企业感动的举措的!毕竟,碰瓷者是少数,大部分劳动者是善良的!


况且,企业这样做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无论是集体合同还是工资协商机制,都没有把工资的协商路径堵死,只是有的企业会用,有的企业不知道怎么用而已。另外,对于非因员工引起的待岗,各地的工资支付规定中都是有明确的,云南省的劳动合同条款中也是有规定的,云南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会规定“按照当地失业金标准”支付或者“按照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正因为法律有此规定,有的企业发布复工时间为3月15日。


对于处于疫情期间,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调整工作相关事宜,对此期间待岗的员工,按照待岗工资处理。对于上岗的员工,由于疫情影响,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调整,按照工资协商机制,可以与员工协商工资支付事宜。


Eg:某中小企业在2019年就拖欠了员工4个月的工资,2020年1月,该企业收到了一笔应收款,随后把员工工资全额支付,春节期间恰逢疫情,该企业系工程企业,政府命令延迟复工,于是企业通过民主协商,通过微信与员工沟通,达成了调整工资的一致意见。


除了工资以外,在合规的前提下,很多事项都是可以通过协商民主机制进行处理。


三、面对疫情,企业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政策)


企业要扛过疫情,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看到了人社、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抗战疫情,令人欣喜的苏州政府第一时间出台文件力挺中小企业,其中在用工社保领域的举措是亮了眼睛,“一是对于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临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二是,对于受疫情影响,面临临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上海的政策也如及时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等。


云南作为抗击肺炎疫情战役最为彻底的省份,启动一级响应后出台了20条硬核措施,条条接地气,同时也实施了封路停运等举措,这些举措对于云南抗击肺炎战役功不可没。但是,这些措施对于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在此,作为一个长期为企业提供用工法律服务的一份子,希望云南省人社和相关部门能够出台社会保险暂缓缴费等相关政策扶持企业一把,支持企业挺过疫情!如若,有关政府部门能够汇集各方意见,尽快出台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也是极好!


四、共战疫情,企业与员工在和谐劳动关系中保持高度一致


重构和谐劳动关系,方能战术肺炎疫情!“锅里有,碗里才会有”这一通俗易懂的道理,在非常时期,理解更是透彻!


其一,企业作为一级组织机构,为贯彻执行政府政策出台的措施和文件,员工应当遵照执行!


其二,员工此时与企业站在一起共度难关,在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主动为企业分担,支持企业为保障生存而进行工作安排。因为,如果政策对企业实为不利,企业可能会选择关门大吉,那样一来受伤的除了老板,员工也难免受到牵连。


其三,工会、职工大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机制是应对非常时期最好的沟通和协商平台,无论企业也好,员工也罢,通过民主协商来处理相应的矛盾,不给抗战添堵。


其四,企业在遵守法规政令的基础上,在民主沟通协商平台下,保障员工安全的条件下,可以充分发挥用工自主权,制定适合自身的规章制度予以管理和抗战。


正所谓,国有国法,企有企规!国家法令,企业管理,员工权益,最终三方面的平衡点归结在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中。肺炎疫情下更需要企业通过规章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众志成城,共渡难关!


写完本文,想到,由于这次肺炎疫情,在用工领域,预判以下几方面小趋势和诸位共商。


其一,用人单位弹性工作制的春天来临;


其二,用工领域人工智能的发展将提速;


其三,今后未来员工老板合作将是趋势;


其四,将促劳动合同法等多部法律修改或者新规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