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媒领域的快速发展,对传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7月11日,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治受邀为泰州电视台、泰州广播电台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刘治律师以《传媒工作者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为主题,从著作权的常识定义、哪些行为容易引发侵权之诉、新媒体时代常见的法律争议等三个方面入手,为大家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
刘治律师的分享在现场引起了热烈反响,媒体工作者纷纷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刘律师进行咨询:新媒体上播出过了50年版权期的影视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短视频中如果引用相关片段是否构成侵权?电视自办节目中有时会嵌入一些特殊的字体、图片或者表情包,这些内容在电视上播出是否构成侵权?转载官方媒体报道时,如果其中的图片或字体存在侵权行为,转载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刘治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