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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不可抗力”,三步走运用免责抗辩

2020-02-24 作者:李腾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逐步得到遏制,生活与工作渐渐回到正常轨道。然而,此前因疫情产生的人员隔离、交通管制、复工推迟等现象,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约。在这种情况下,适用“不可抗力”作为企业抗辩条款成为法律界热议的问题。本文绕开复杂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用简单的图示,分几步走,解释“不可抗力”免责抗辩的运用。


STEP 1:违约方证明不可抗力的成立


只要证明存在“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可成立“不可抗力”。诸如中国贸易促进会的不可抗力证明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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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2:违约方证明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虽然“不可抗力”成立,但要让个案能够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抗辩,还需要满足“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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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存在除外情况,若出现如下的情况,则不能满足“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条件,进而不能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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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3: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抗辩


满足前述两个步骤后,就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抗辩。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免责并非当然全部免责,而是仅对于“不可抗力”影响到的合同履行部分免责,即对于此部分未能按约履行的,不承担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等责任,但对于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支付的合理费用,违约方仍然需要承担责任。而对于未受到影响的合同履行部分、未及时通知造成守约方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同时,也仍然要承担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支付的合理费用。


具体的免责效果如下图:

2020年10月2849.png

除合同免责之外,“不可抗力”若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同样也构成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即合同双方都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而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返还价款、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但当事人存在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然需要赔偿。


总之,法律设立“不可抗力”免责抗辩的目的是防止不可抗力给合同双方造成权利义务上的失衡,但并不排除法官对于发生不可抗力期间双方履行行为是否公平、合理的审查,所以万不可把“不可抗力”免责抗辩简单理解成合同履行中的“免死金牌”。合同履行双方还是应当按照约定和自己的能力,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理诸如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否则仍然可能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