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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之专项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

2016-12-29

2016年4月29日,由本所赵海清律师承办的坚木(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基金业协会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赵海清律师积极学习协会的重要文件,研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整改方案,受到业界广泛认可。

赵律师在承接坚木投资的委托后,根据协会的规定与要求,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全程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设计、内部控制规范并积极协助客户具体落实相关自律规则要求。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赵律师团队向坚木投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建议,协助坚木投资达到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管理人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获得基金业协会的审核通过。

赵律师的专业素养及其勤勉尽责的精神受到坚木投资管理层的一致好评。在通过法律意见书后,坚木投资继续聘请赵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对公司进行长期的专业的私募基金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