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普法宣传不是说教,而是启迪。为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积极结合教师节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携手上海市海华永泰(宁波)律师事务所走进怡江小学、庄桥中心小学、惠贞书院、江北外国语、红梅小学、灵峰学校等中小学,开展进行法治第二课堂建设,为全校师生送去一份普法礼物。
法治课堂一:
熊燕燕律师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出发,结合预防校园欺凌和网络成瘾的现象,采用生动形象的案例,为同学们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熊律师还通过“沉浸式”现场模拟活动,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掌握了面对校园欺凌的方式。通过此次法治讲座,向同学们传达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精神,增强了小学生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为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文明校园的建设添砖加瓦。
法治课堂二:
李皓月律师从身体隐私保护出发,强调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重要性,结合动画短片等形式深入讲解了校园欺凌、网络保护、未成年人性侵害等当下热点问题。在随堂提问环节,学生们积极踊跃发言,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表达自身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法治课堂三:
郑晨锡律师则着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抚养扶养、未成年人保护等亮点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科普了相关法律知识,并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常见犯罪类型,告诫同学们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学们纷纷表示40分钟的法治课堂让自己受益匪浅。
法治课堂四:
梁玲玲律师走进江北外国语学校、红梅小学、灵峰学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作了《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讲座,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三个方面出发,结合生动有趣的图片、案例、视频,为学生讲解了自身享有的权利及义务,对学生欺凌的预防及应对作了着重讲解。短短的几十分钟时间,激发了同学们的法律兴趣和法律意识,现场互动效果十分良好。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一贯以来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爱国护宪、权利保护、安全防范、社会义务等方面,在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开发用好“第二课堂”,普及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开学季的“法治第一课”,有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尊法学法用法,走好每一步求学路、人生路。
未来,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质量,不断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进手段、途径和载体的创新,法治进校园,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学生心中播种法治的种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