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务院作出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以下或简称“《协定》”)议定书的决定,这对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当然是一个正面消息,但网络上诸如“全球贸易成本降10%”、“为推进‘一带一路’注入动力”等搏人眼球的“标题党”未免显得过于乐观,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协定》尚未正式生效!
昨天:首个多边贸易协定几乎“难产”
贸易便利化议题最早于1996年新加坡部长级会议上被列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日程,与政府采购透明度、贸易与投资和贸易与竞争政策等其他三个议题一并称为“新加坡议题”。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议决定,贸易便利化议题的谈判将于坎昆部长会议后,在会议就谈判模式达成明确一致的基础上启动。2004年7月,总理事会通过了多哈工作计划(July Package),明确以附件D“贸易便利化谈判模式”作为基础启动贸易便利化谈判。2004年10月贸易便利化谈判组成立,谈判正式启动。
在成员提案的基础上,《协定》文本草案于2009年12月形成。2012年以来,因成员分歧较小,贸易便利化议题作为早期收获议题优先予以推动。2013年12月7日,巴厘部长会议通过决定,结束《协定》谈判。
2014年7月31日,由于印度等国的反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最终未能按照巴厘岛部长级会议设定的截止日期通过《协定》的议定书,这就意味着《协定》的批准和实施程序被无限期推迟,巴厘岛成果处于夭折边缘。
上述僵局随着美国和印度化解粮食补贴争议而告终。2014年11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在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批准了有关落实《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议定书,这意味着该组织成立19年来首次正式达成了全球性贸易促进协议。
今天:距生效“路漫漫其修远兮”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协定》须获得2/3多数的WTO成员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才能正式生效,随着中国履行国内核准程序后,目前,已完成该协定国内批准程序的WTO成员已有16个,其中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尼日尔、尼加拉瓜、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韩国、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毛里求斯、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博茨瓦纳等国家或地区。
而目前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共有多少个呢?答案是162个。换言之,需有108个成员接受议定书,这份万众期待的《协定》才能正式生效。许多WTO成员表示,希望《协定》能够于今年年底在内罗毕举行的第10届WTO部长级会议上正式生效,取得真正的成果,以推动全球经济增长。
明天:消除壁垒,迎接真正的“贸易便利化”
根据国际机构测算,有效实施《协定》将使发达国家贸易成本降低10%,发展中国家成本降低13%-15.5%。《协定》实施最高可使发展中国家出口每年增长9.9%(约5690亿美元),发达国家增长4.5%(4750亿美元),带动全球GDP增长9600亿美元,增加2100万个就业岗位。
《协定》共分为3个部分、24项条款。第一部分(第1至12条)规定了各成员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实质性义务。其中,第1至5条为对GATT 1994第10条的澄清和改进,涉及信息公布、咨询点设立、法律法规评论及生效前公布、预裁定、上诉或审查程序等内容。第6、7、9、10条则对GATT1994第8条作了进一步丰富和扩充,涉及进出口规费、风险管理等货物放行与结关措施以及与进出口和过境相关的单证和手续方面的纪律。第11条为对GATT1994第5条的澄清和改进,主要对过境运输法规或程序、收费、担保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8条、12条则主要涉及海关及边境机构之间的合作。《协定》第二部分(第13至22条)规定了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实施第一部分条款方面可享受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主要体现在实施期和能力建设两个方面;第三部分(第23至24条)规定了机构安排等内容。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协定》得以正式生效,那对于我国政府当前力推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方针以及多地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