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往事
2000年3月,东北大学,一次偶然机会,我听文法学院好友说,她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培训班,恍惚间“律师”二个字撞击到我,我怦然心动,决意听从心底的声音,彼时我其实是外语系的学生,没学过法律,此间努力省略三千字……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2000年10月我侥幸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改革为司法考试);2001年3月通过英语专业8级考试。
打开律师这扇门
律师是怎样的?虽然不知道,但我已拿到通行证并很快做了选择。我选择了非诉,做涉外投融资、并购重组和资本市场业务;学了四年英语,不能辜负,喜欢投融资相关业务,喜欢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所以选择这个领域。胡进人,闺蜜常说我,“是金子总会发(hua)光的”,且言语温柔,怕“化肥会挥发”把法官绕晕,不主攻诉讼了。
2003年底,根据自己对职业方向模糊的规划,转所到北京共和上海分所,做涉外非诉,我开始接触并做了大量的境内外投融资、并购重组业务。那时候还是引进外资高峰期,外资享有超国民待遇,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但外商投资的审批繁琐。05年一个跨国钢铁并购项目,我们代表投资方,当时境内被并购主体三家,分别在厦门、常州和无锡,我们在尽职调查时发现常州公司在一次增资时,江苏省外经贸委超出了审批权限审批,颁发了《批准证书》,根据常州公司投资总额当时审批权限为商务部。我们在尽职调查报告中提示了这一瑕疵,后来我陪着客户到商务部去协商,然而,增资已完成很多年,程序无法逆转,商务部无法出具批复或批文,最后我们不得不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先完成厦门和无锡公司的并购。另一个外商独资并购项目,因为双方都在境外,我们在境外做了一层结构,直接从境外并购,避开了复杂的审批流程。非诉业务中,每一个流程、每一个合同条款都可能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我喜欢大概是因为做方案时,就像是在解题,比较有趣。
后来,外商优惠逐步取消,审批变备案,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三资企业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时光悠悠,就像一个轮回。作为一名律师,近距离的观察了外商投资的变迁,并通过个案参与其中,有一种隐秘的欢喜。
和光同尘,与时舒卷
1万小时定律。做涉外业务,不时需要草拟或审核几十页、上百页的英文合同,有个VIE结构下的投资项目,因为由开曼主体直接融资,发行股票合同100多页,章程100多页,全英文,我看了几天后,一抬头眼前闪的全是英文字母。第一次很吃力,后来再看类似的合同又容易些了。大概就是这样,一份份合同,一个个项目,反反复复,1万小时又1万小时的累加,学习卖油翁,我亦无他,唯手熟尔。
07年来到海华永泰时,海华永泰还是个规模不大的所,民主、平等、朝气蓬勃,有很好的氛围,所以待着待着,都成了老友记。今天,海华永泰已成为规模大所,“专业赢得尊重,携手成就理想”的价值观也吸引了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很庆幸,在海华永泰快速成长的同时,自己也慢慢成长了。在海华永泰,离开原来的团队,开始独立做业务,和所有青年律师一样,客户从零开始,有过迷茫,再一点点打开局面,接触了更多的民企、国企和上市公司,独立或带团队做了民企并购外企、外企并购国资、国企投资民企等各种投资并购,在一次上市公司并购中,外资股东配股增发,我在协助外资股东融资时,不仅寻得合适的资方,且经各种方案设计,抽丝剥茧,最终解决内保外贷、外汇、出资等复杂的问题,获得融资。项目便是不断的打怪练级。
14年,总理在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后,这几年双创如火如荼,便有机会和很多创业公司一起学习、成长,协助他们搭建股权结构、实施股权激励,引进投资人。我经常会想起一件事,刚上大学那会,打电话回家要排一个小时的队,且只能在电话亭打,偶然听过一次课,说未来电话是可以视屏的,还可以拿着到处走,当时觉得无法想象,遥不可及,如今用得理所当然,且非常普及。前几年听说电视可以卷起来带着,现在也在实现中……所以我去客户公司,听他们介绍机器人、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空间、无人驾驶、3D打印及新能源等,虽然不太懂,却在法律支持之外,努力跟进,一些人忙着改变世界,另一些人一觉醒来发现世界都变了,我希望,世界改变时,我是醒着的,即使无法直接参与,却是旁观者或者见证者,这就比较酷了。
关于打官司那些事
执业18年,诉讼虽然做的少,也打了几百场官司,有雁过无痕的,有无法释怀的,有得意有失意,组成岁月的一部分。
有一个案子,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平均工资较高,女职工月薪1万,生育后社保基金按3倍封顶支付了生育津贴(约2万/月),女职工起诉要求公司按平均工资补足,我们代表公司。说起来这是件很小的案子,且上海的确有这样的文件,法官也希望我们补足和解。
为什么要打这个官司?这个案子虽小,但对公司是不公平的,而这不公平中,将非常隐晦的加剧女性在金融领域的就业困难和歧视。法律保护女人在生育时不受歧视,保障生育期间待遇不降低;同时,法律也应看得更远,过犹不及,过即增加女性就业的歧视,这个案子中,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已高于月薪,再增加公司负担,势必反扑到公司未来的招聘政策中,成本太高,招聘时会有意无意倾向于男性,女性就业更难。一个个案有时不仅影响双方当事人,也可能影响无辜的其他群体,甚至影响社会风气。未来某一女性在就业时,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她被拒绝的原因是因为某一个与她毫无关联的判决。这是不公平的。所以,我打了这个官司,为了一个理,也为了一些永远不会相识的人,很奇妙。
法庭上辩论的很厉害,法官对我们不能调解表示了不满,但法院最后的判决支持了我们,或者说,法院维护了公平。
另外一个案子,15年股灾的时候,基金投资顾问在紧急情况下,补仓了1000多万以避免基金平仓;因没有合同约定,没有法律规定,基金清算时这1000多万却无法退回,基金管理人欲将该补仓款分配给投资人。我们接受投资顾问委托后,立即起诉基金管理人并查封了这笔款,10余名投资人作为第三人。这个案子请求权基础无法明确,也没有合同依据,甚至原被告主体也有些争议。中间因为情况复杂,我们撤诉了一次;前后开庭近10次,打得异常艰难,但我们最终说服了法官,法官以“诚实信用”支持了我们,判决书上说,投资顾问作出补仓行为时,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将补仓款分配给投资人,显失公平,有违实质正义。
为什么想起说这二个案子,“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法无常法,不能拘泥守旧,道理与法则却是不变的,我想,这就是法律原本的样子了。律师其实是一种职业,是法律人谋生的工具,但这一工具自带光芒,有时便有机会可以微弱的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有幸于此,便可稍稍满足。
随心而行
我不是个主动的人,慢热,恬淡如水,一切随缘法;胜在待人真诚、做事认真负责。2002年初进入律所,从实习律师、律师、合伙人到高级合伙人,没什么技巧,就是努力把手上每一件事做好。
这些年没什么变化,遵从内心的声音,依然简单而容易满足,依然说话就容易脸红,在这个焦虑的时代,我不知道别人成功的定义是什么,于我,成功是获得了内心平和的力量。
做一个律师,我愿脚踏实地,仰望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