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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再机场和高铁站遇到“老赖”

2016-12-30 作者:盖晓萍

如果今天在机场、高铁站,看到一拨人被拒载,正吵吵嚷嚷不可开交,你不要奇怪,因为很可能他们是一批特殊人群: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限制高消费的人,民间通俗犀利的说法,他们都是一群“老赖”!

从今天起,201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限消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各大机场、火车站、甚至高档楼盘、汽车销售商等均收到了通知,必须立即配合执行,拒绝这些老赖们登机、上车。这次并非突然袭击,半夜发通知,7月6日就有“台风”警报,只是对于一贯蔑视法律的人而言,这个通知算什么,我该转移的财产早转移掉了。

但是你连高铁都不能做时,你就必须了解下列问题,如果有人欠你钱不还,你更要注意:

一、被限制消费的是哪些人?(老赖的范围)

《限消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

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了,判你付钱(付款、还钱、赔偿)但你没有按期履行,就可能被限制消费;而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则铁定被限制消费。

二、限制消费,法院会通知我吗?

《限消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这是必须的,总要再给你一个履行的机会。但是你要拒收通知,那就不客气了。

三、是不是一定需要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

主动提出最好,则不一定,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四、到底都是哪些消费被限制呢?(对很多人说这只是日常消费啊,根本不是以前理解的“高消费”)《限消规定》第三条: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飞机不能乘,软卧不能坐,按照法律术语,就是轮船二等也不能坐)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宾馆、酒店早就在公安机关的布局之下,夜总会、高尔夫看你是不是实名登记的)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互联网时代,你的身份证号码会在上述登记时跳出来,显示你被限制)

(六)旅游、度假;

(选择国内自驾游、徒步游啊)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早买可以避债,现在买,被限制)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条最狠:连高铁也不能乘,动车可以做二等)

五、公司债务和我个人有关吗?

《限消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也就是说不要以为公司欠债不还和你老板没关系,你一样被限制花天酒地、上天入地;如果说我是花我自己的钱,你得拿出证明来。

中国老百姓(包括部分官员)有句口头禅:中国法治不健全~~,一句话似乎看可以回答所有问题,仿佛是哪里都能贴的创可贴。但法律人都知道,中国的立法包括创法速度之快,数量之大,是全球首屈一指;但落后的是法律适用环节。在此不讨论司法审判问题,指讲“执行”问题,在中国是个老大难。很多人不信任法律,不愿意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问题,大多是因为“我赢了也拿不到钱”。

这个信用稀缺的年代,《限消规定》确实是铁拳重锤,就是要让失信这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不再失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别抱侥幸心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院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

最关键的是,从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