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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穹顶之下”的环保技术输出之路

2016-12-30 作者:张怡

2015年2月底,沉寂了一年的前央视知名主持人柴静通过互联网发布了她自费一百万元拍摄的雾霾纪录片——《穹顶之下》,一时之间,各大社交媒体疯狂转载,引发了全国范围的治污减排的大讨论。

在《穹顶之下》中,柴静以调查记者的身份,更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在多个污染现场寻找雾霾根源,多国实地拍摄治污经验,向公众展示其对雾霾这一关乎生命健康、涉及公共治理议题的思考和行动,探寻能源结构背后工业化城镇化之路,探索未来能源体制改革方向。

很多看完本片的观众对我国目前整体的工业排放标准乃至以“煤电”为主的能源战略都担忧不已,认为我国的环保节能技术也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甚至认为我国已经到了能源转型的瓶颈期,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欧洲的明天,亚洲的后天”

近年来,在有着“火电行业的舒马赫”之称的科技狂人——申能科技创新掌门人冯伟忠的技术操刀下,隶属于申能股份的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外三”)以全球最低煤耗火电厂而闻名。另外它还有一项傲人的世界纪录——国际能源署清洁煤中心主任安德鲁·米切纳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宣布,“外三”是世界上最清洁的火电厂,甚至显著优于公认为非常清洁的天然气发电。

外三电厂全景

目前外三的两台“世界标杆”发电机组——年均供电煤耗约为276克/千瓦时,如采用“高低位分轴布置”的新发明,拟新建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供电效率可达48.9%,设计供电煤耗约251克/千瓦时。而欧洲公认的前“世界之最”——丹麦NORDJYLLAND电厂3号机组的实际供电煤耗是286.08克/千瓦时,号称日本供电效率最高的勿来电厂25万千瓦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机组,目前满负荷下供电煤耗292.5克/千瓦时。要知道,差了10克/千瓦时,在煤电行业就等于落后了整整一代,我们技术已经领先了世界20年。

为改善环境,国家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正式实施,其严格程度远胜于欧美。但目前“外三”机组的排放值可达二氧化硫30.8,氮氧化物16.2,烟尘11.3(单位为“毫克/立方米”),只相当于新国标的62%、17%、55%。这种排放水平下,火电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环保技术输出之路困惑多

从客观条件讲,中国的能源结构将长期“以煤为主”,但雾霾让煤电发展急剧承压。然而 “外三奇迹”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中国的能源革命,关键要解决煤的清洁利用。若以“外三”技术为基础,将更多煤转化为清洁的电,并将社会的用能方式从燃煤燃油转向用电,将从根本上破解能源供应和雾霾的瓶颈。缓解当前我国能源“穹顶之下”的困局,必须走技术改造升级之路。

上海申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申能科技”)作为申能股份的下属公司在总经理冯伟忠的带领下开始探讨如何将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专有技术进行有效输出。然而,如何做到既将技术进行推广造福社会,又要有效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大难题。毕竟这些技术都是多年心血的积累,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前,不敢贸然尝试。

“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解难题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由黄武双和张怡律师作为主办律师对申能科技燃煤机组节能减排综合改造项目的核心专利及配套专有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并就其产业化运作的商务谈判、法律文件起草及核心技术输出过程中的整套保密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提供全套法律服务。

在充分了解了企业的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后,团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其度身定制了一套法律服务组合,通过“查、立、固、出”四个步骤全面有序的推进专项法律服务,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法律及商业效果:

查——对企业进行以专利及专有技术保护为主线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完善的尽职调查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我所对申能科技涉及燃煤机组节能减排综合改造项目的所有技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将其中各类技术的保护手段、保护方式等一一进行核查,确保技术输出时的安全。同时,还对企业的保密硬件设施,尤其是与技术秘密保护相关的办公设备及网络设施等进行了调查摸底。

立——帮助企业搭建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业务和人员特点,搭建并不断完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以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及各部门协同运作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固——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落实具体措施。

帮助企业制定专利管理规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商标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落实商业秘密的认定保管、保密协议的签订、竞业限制及物理隔离等商业秘密的软硬件配套措施,并帮助企业建立涉密员工的定期学习与培训制度。

出——帮助企业就其核心专利及专有技术对外实施大规模项目改造及技术输出。

协助企业制定技术输出及商业运作方案,根据项目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的结果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供企业决策。协助或代理企业与项目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配套合作单位进行商务谈判,起草、修订和审核相关商务合作协议,参与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秘密保密谈判,起草、修订和审核相关的技术输出及保密协议。同时,根据项目进程配合企业做好重点技术输出的会议保密工作,并对关联企业及员工进行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目前,已经帮助客户成功对接华润集团、神华集团和大唐集团的燃煤机组改造项目,其中华润铜山电厂经改造后已投入运营,取得了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结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我国自身经济不断发展。国内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渐渐意识到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对于自身的核心技术,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迫切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尤其是掌握了大量先进技术同时又有技术输出需求的企业,其在对外合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就显得更加重要。我们一直致力于服务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为我国科技企业的“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