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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EF“一带一路”清洁能源发展论坛 李正纲律师发表主题演讲 助力新能源企业合规发展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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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革命、清洁示范、共建共享、绿电特区”。2020年9月29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电投集团、国家电网、中国三峡集团主办的“一带一路”中国青海清洁能源发展论坛在青海省西宁市隆重召开。延绵两千多年的丝绸之路精神因“一带一路”倡议重返全球视野,“一带一路”清洁能源发展论坛旨在全面展现青海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打造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省”等方面的积极实践与成果。论坛邀请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副书记辛保安、三峡集团党组书记雷鸣山、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王禹民以及亚投行副行长丹尼·亚历山大爵士致辞,并由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各央企领导及行业专家进行了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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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论坛是关于推动能源革命,助力新能源企业发展的分论坛之一。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张玉清,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国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黄晓勇,国合洲际能源咨询院院长王进,以及来自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中国石油规划总院、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全球能源互联网合作组织合作局、三峡国际、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中电联、中创碳投、中国电建集团等国内外权威机构、能源电力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齐聚西宁,聚焦全球绿色能源发展前景、“一带一路”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电力行业“十四五”规划展望、“一带一路”国家能源转型、新能源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议题展开探讨,为深入推进绿色能源发展献计献策。


“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进入深耕细作新阶段


当前,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新时代,能源绿色发展是必然要求,能源转型发展是必然趋势。这其中,“一带一路”倡议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战略增长点。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入推进,中国新能源产品输出速度显著提升,风电、太阳能、水电、核能产业链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进行新能源国际合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沿线各国能源领域国际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应有之义。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张玉清在会上指出,“一带一路”建设已进入深耕细作新阶段,在全球贸易格局大调整背景下,各国正推动调整现有全球能源治理机制和规则,逐步建立新的治理体系,使之反映、适应新的利益格局。作为能源企业也要紧抓机遇,以 “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扎扎实实开展项目合作,全方位推动“一带一路” 绿色能源合作。中国三峡新能源总经理赵国庆在会上表示,当下正是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机。可以预见,全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将会持续快速增长;分布式能源、储能等交互式能源将会快速推进;多能联供、综合服务、智慧用能等各种新型能源形式将会不断涌现。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常务副书记梁鹏均表示,青海是“一带一路”沿线清洁能源发展先行区,努力实现青海清洁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国能源转型提供“青海方案”。


为全球能源绿色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应用国,来自中国的清洁能源产业和技术正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遍地开花。推进“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既打造了中国企业通向海外市场的“寻梦空间”,也为能源企业打通了绿色产能海外输出的宝贵通道。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国斌表示,在全球去碳化大趋势下,清洁能源将是“一带一路”沿线能源建设的重点。共建“一带一路”是一个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智慧的开放包容进程,不仅是经济合作,而且是完善全球发展模式和全球治理、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新能源项目开发需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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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正纲受邀参会,作为本次论坛唯一一位新能源行业律师发表主题演讲《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为新能源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及合规建议。李正纲律师表示,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支持。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从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制度、激励政策及能源市场化等多方面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前能源行业正处在转型期,新能源项目风险特点较以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能源企业应该强化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从项目前期核准、备案,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到项目建设期的风险把控及并网后的运维管理,项目投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都亟需从法律角度予以关注。尤其是用地合规问题,应是新能源企业关注的重中之重。李律师重点阐述了上述内容涉及的法律知识与相关风险,提出了与新能源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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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提到,由于海外项目,涉及国家多、金额大、领域多。但目前中国多边合作框架中法律规范尚存在不足。因此,项目推进和保障主要依赖于中国与其邻国之间的一系列双方协议、政治协调和外交斡旋。在多边合作中制定完善的法律框架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中国已经逐渐建立像“亚投行”等机构来消除跨境合作中的机制性障碍,但随着能源项目数量和复杂程度逐增加,中国亟需与沿线国家建立起更完善的多边法律框架来处理潜在的争端和风险。


此外,与会嘉宾还围绕中国能源企业如何帮助“一带一路”国家能源转型、如何在“一带一路”国家做精品工程、青海如何融入“一带一路”能源生态等议题展开了圆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