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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富罗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 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

2016-12-29

2016年4月19日,由本所承办的巴富罗(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该项目是自今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以下简称“《公告》”)以来极少数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的项目。

因基金业协会的审核要求十分严格,目前的通过率仅为10%左右,绝大部分管理人登记都卡在了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上。本所律师凭借在私募基金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厚专业功底和丰富经验,本着尽职尽责的专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出具了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使该项目成功获得审核通过。

该项目的承办律师有高级合伙人王进律师、高级合伙人余盛兴律师、周温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