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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的融通者, 法治文化的追求者

2020-11-16

他,梦想成真——大学毕业后,如愿通过了首届司法考试,从此踏上了职业律师之路。

他,涉猎广泛——除文史哲政经法外,科学、医学、地理、民俗、美学等也旁及阅读。

他,勤于思考——《法意人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研究》《保险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与风险防控》《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与风险防控》等著作受业界好评。

他,温情似水——懂得以人文关怀去化解纠纷诉讼之戾气。

他就是本期海华人物的主角,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承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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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进取,打造专业化团队

法律服务是系统工程,切不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也不能守株待兔,靠经验,吃老本。

在近二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李承蔚从未停止过思考,亦从未因取得的丁点儿成绩,便沾沾自喜,裹足不前。他始终把“专业产品化、服务体系化”作为执业理念。

执业之初,李承蔚便意识到,专业化团队的重要性,率先提出了“八大服务内容”与“八化服务模式”的系统理论。在个案中又进一步提出“八段锦”的节点流程管控措施。由此,“三八”理论创建,完成了团队服务体系化建设。

在“专业产品化”方面,他一直秉持“小处着眼、立足大局”的观念。以期对法律实务领域深度细分,找准一处、便扎根一处,布局深挖,精耕细作,以取成效。

先后出版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典型案例研究》《保险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与风险防控》等实务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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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近两年,李承蔚律师带领团队在开展公司法律实务专题的同时,深挖建设工程领域,在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细小领域全面发力、用工之勤,如期完成实务专著《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与风险防控》。该书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于今年9月份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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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书,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原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代法学》主编赵万一教授如是评价,“本书的作者李承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招投标实务实战经验,也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正是这种理论与实务的完美结合,铸就了本书的重大社会价值。值得说明的是,本书不仅具有精湛的理论概括和准确的分析,更有丰富详实的实务操作流程。对此,该书不仅对指导招投标实务的开展具有重大参考价值,也将会推动中国招投标制度理论研究走向深入带来诸多启迪。”[1]

《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张松伟亦如是评价,“李承蔚律师的新书《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与风险防控》:视角独到,对招标采购实务当中很多热点问题都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对业界十分具有指导意义,是不可多得的专业书籍。”

二、温情绵柔,化诉讼之戾气

“读李承蔚的文字,总感觉他不太像律师,因为流淌在他字里行间的似乎过于温情绵柔。但读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研究》,不禁感慨,绵柔之酒更显醇香醉人。如昆明的四季如春,‘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在业务精专之上,他更懂得以人文关怀化解纠纷诉讼之戾气。”朋友们如是说。

李承蔚认为,法律既然是文化,既然彰显着人性光辉,就定然有温度、有温情,法律绝不是冰冷、机械的条文或规范。如是,我们在处理个案或非诉讼实务时,切不可简单以是非对错等简单功利判断,而需以个案或实务背后的公平正义作为衡平标准,便不会陷入表面的是非善恶美丑导致误判。

律师的作用不在于个案或法律实务中,较劲输赢,而在于个案或法律实务中充分体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彰显法治精神为宗旨,这才是严格法律人所推崇的,这才是良知所弘扬的。

李承蔚认为作为律师应始终内守法治精神,精进法理,惟如此方能在执业过程中不忧不惑;同时要尽量考虑周全做好预控,兼顾平衡各方权益,从而促成交易求得皆大欢喜。

三、礼法相融,探寻个体幸福

“常听得李承蔚给我们诠释,他理解的诸子文化精神,扎根在国学的世界似乎造就了他温文尔雅的形象,有时觉得他更像一个古代的书生。”朋友们这样说,“而现实中的李承蔚却踏上一条很现代的法学之路,在平时的畅聊中则经常提到‘合情合理’这样的观点。”

这些评价在其大作《法意人生》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该书把律师的职业生涯及社会使命放到了整个社会文化范畴来写,体现着一个社会公民的担当和责任。立意天地间,落墨人情事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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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从深厚的历史文化中慢慢梳理出现代民主政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通过现代各类法律问题,透析出的民族文化的根与魂,尤其是经济与文化、政治与法律相互交融下独特法治社会。

延续而下,李承蔚还在去年做了“法律文化与幸福人生”的数场专题讲座。

他说,当下法律人的使命与法律服务的精妙,须从儒释道的维度,以“法”参证文化,以文化释证“法”。通过文化与法律的勾连,在道与德、礼与法中证成人生,化解纠纷、戾气,探寻个体的幸福真谛。

李承蔚认为,法治是文化传承的法治,文化是法治烙印的文化。法律从来不是横空出世,而是自生自发的自我演进,自身就是文化的部分,而文化亦绝不是阉割法律的文化。

无论法律、文化、还是人生,无不镶嵌于规律、规范及规劝的结构中。我们需要通过这些元素导引、规劝、教育每个个体定位人世坐标,追问探索人际同构的意义与价值,体悟人与人之间的处世哲学,将法律服务植根于文化土壤,才能更精准理解法律、法理的意蕴与精神。

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先生在《法意人生》的序言中如是说,即“‘在中国的土壤上’,没准只懂得一点点容易滑向‘专制政治’的‘权术学问’,并不真正地懂政治学,尤其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政治学;而只知道‘法律’,目中、脑中没有‘政治’,不懂得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与政治的天然的、骨肉筋血一体般的联系,即政治是以法治为其灵魂的法治化政治,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其基本内核的民主化法治,就难以明白我们的法治建设的真问题;不理解我们的政治建设中的真问题,就不能有效推进我们的民主、法治;我们的政治、法治文明与其他的政治和法治文明的相互借鉴和沟通,相互砥砺与批判,就缺乏政治与法律两个方面的现实机制。法科学生、法律人,还要有文史哲功底,有经济学眼光,不然,我们仍然会搞不懂法律问题背后的历史文化根由,仍然搞不懂法律问题背后以经济利益为枢纽的政治、文化权益关系,以及由这些关系制约的政治体制和法律机制,就不能真正‘懂法’。”

四、勤于思考,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李承蔚认为,行业的匠人标准,只是执业精神的一个向度或维度。若仅为一名匠人,停留在“术”或“技”的层面,难获得“不畏浮云遮望眼”或“一览众山小”的境界。需培育思想,时刻保持法治精神、人文精神,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一名思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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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样观念的驱使下,他的日常阅读涉猎特别广泛,除了文史哲政经法外,科学、医学、地理、风俗、美学等乐于阅读。

工于思考、勤于动笔,在繁忙之余,李承蔚便将脑袋中酝酿的话题逐渐付诸笔端,固定下来。一路走来,先后形成了《法意人生》(已于2013年出版),《勿以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律师执业箴言》即将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该书主要体现了李承蔚律师的执业心得与理念。

刘桂明先生这样推荐《勿以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律师执业箴言》:该书阐述了律师的“才”与“德”,论述了律师的“攻”与“防”,叙述了律师的“形”与“质”,概述了律师的“思”与“行”等诸多看似简单实则深刻的问题。其实,这些问题都是与律师如何做人做事有关的浅显道理。但是,每位律师都要真正做到并非易事。所以,本书才如此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地分析研究了这些基本原理。本书不是一部学术专著,只是一部专业随笔,但又是一部有关律师职业伦理和专业技巧的参考用书。本书作者李承蔚律师在繁忙的办案之余,喜爱阅读,热爱思考,酷爱写作,于是就为我们呈现了这样一部既言之有物、也言之有趣、更言之有理的新作。

为更好诠释、践行其理念,李承蔚特地筹建了法自然律师团,其寓意“道”为隐,不显,需团队成员在法学理论、法律实务中持续上下求索“道”,领悟“道”,从而知“道”,行“道”;揉捻“人为”和“自然”巧妙结合,取法自然、效法自然、服务自然、自然赋能客户为宗旨。

五、植根文化,探寻法律服务的哲理精义

此处,分享李承蔚律师特别推崇的三句古话,与诸位一起共勉。

第一,“精神内守,病安从来?”他认为,作为律师始终内守法治精神,精进法理,在执业过程中,还有什么忧虑和困惑的?

第二,“攻乎异端,斯害也己”。他认为,有利益便有冲突,有立场自有偏见。于此,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更需要周全系统、兼顾平衡各方权益,而不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狭隘观念。

第三,“各从所欲、皆得所愿”。他认为,最理想的法律服务,不是只顾己方之利,罔顾他人,也不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律师的作用在于促成交易,兼顾各方,事先防控,平衡各方,弘扬法治的公平正义的精义。

[1] 赵万一: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招投标制度(代序),载李承蔚著《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实务操作指引与风险防控》,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9月第1版,序言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