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20日,由本所张诚律师团队承办的三家股权投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孚和泰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九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微时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四家证券投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亨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定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崇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登记备案成功,由张诚律师团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均顺利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其中中孚和泰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亨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定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崇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已产品备案成功。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开启了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的元年。已出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合同指引1号、2号、3号及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私募监管及法律框架。
张诚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现为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证券研究委员会会员。张诚律师专注于公司及投融资法律业务,在公司并购重组、股权私募投资、债券发行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