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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诉讼,特朗普输掉的那些官司

2020-12-16 作者:余盛兴 俞哲伦

美国时间12月14日,各州选举人团分别在各州首府完成了投票活动。根据最终投票结果,拜登最终获得306票,而特朗普仅获得232票。尽管官方的选举结果到明年1月6日才公布,特朗普至今还没有认输,但可以说,明年1月20日特朗普离开白宫已经算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回顾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无论如何都不能称得上风平浪静。一方面,选举期间COVID-19疫情在美国各地爆发,无论是党派的拉票活动还是选民的投票过程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另一方面,在选举初步结果披露后,特朗普团队“四处点火”,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扭转败局。正因为如此,这次竞选被称为史上“受到最猛烈的挑战”的选举。那么,迄今为止此次美国大选引发了哪些诉讼呢?本文对特朗普团队发起的众多法律诉讼案件进行归纳总结,算是与广大“吃瓜群众”分享一点法律知识吧。

据不完全统计,针对2020年总统选举,特朗普和共和党方面先后发起了50多起诉讼。其中不仅包括特朗普及其竞选团队所提起的诉讼,还包括一些共和党人士甚至是选民发起的诉讼。由于这些利害关系方提起的诉讼诉由、主张事实或利益诉求与特朗普竞选团队高度相似,因此本文将它们合并分析。

尽管特朗普提起的诉讼数量不胜枚举,内容五花八门,但其终究要受到美国法律的限制。在对其诉讼内容本身进行分析之前,我们可以先从美国法定的选举流程的角度来审视附加在这些诉讼上的“时间枷锁”。根据美国的选举法律,在选举日11月3日(11月第一个星期一的次日)后,各地选举办公室将根据选票的统计情况公布选票结果,然后选票再依次通过选举委员会与州政府的认证。认证过程完成后,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将于12月14日(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这才是真正决定下任总统由谁担任且产生直接法律约束力的投票活动。选举人团投票完成后,后续国会确认等基本都是程序事项。可以说,拜登和哈里斯可以更放心地准备1月20日“新总统”手抚圣经宣誓就职了。

那么,针对总统选举,美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呢?根据1887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选举统计法》的规定,2020年选举的“安全港日”为12月8日。这意味着,全美各州内任何选举和选票相关的纠纷都必须在这个日期前解决。尽管这并不是宪法条款,但多数学者认为,法院会驳回在该日期后发起的诉讼;换言之,特朗普团队需在12月8日之前启动所有的诉讼程序。也许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德克萨斯州司法部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12月7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佐治亚州等4个州延长邮寄投票时间的行为违宪。这应该是特朗普团队的“最后一博”了。

由于美国采取选举人制度,因此总统选举关键在于摇摆州。因此,特朗普团队的诉讼基本都是针对其在此次选举中败选的摇摆州提出的,目的是企图通过阻止选票结果认证的方式来否认拜登胜选。根据其所主张的事实,特朗普团队或共和党人士所提起的诉讼大致可以被分为四大类:选票是否有效、选举委员会行为违规、意外情形以及违宪问题。本文将在每一类诉讼中列举较为关键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

一、选票本身的效力问题

这类诉讼的关注点在于选票是否有效。特朗普团队认为,有的州的部分选票缺少信息(尽管这些信息可能并不影响选票的合法性)或者物理上的不完满(信上有印记等),因此应当被认定为无效选票。一般认为,拜登支持者选择进行邮寄选票的数量远超于习惯当场投票的特朗普支持者。因此,在特朗普团队看来,质疑部分信息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选票(多数是邮寄选票)的效力至少从大概率上对特朗普有利。退一步来说,即使这些选票中也包括选举特朗普的选票,但特朗普至少可以通过质疑程序瑕疵甚至存在选举欺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在12月1日针对威斯康星州提起的诉讼中,特朗普团队要求否认221000多张选票的效力,认为其中170140张缺席选票被认为缺乏投票流程中的书面申请,而5517张选票是由选举办公人员在选票信封上填写所缺失的地址信息。另外,宾西法尼亚州的5起诉讼都试图阻止数千张选票的有效性。例如,在IN RE: CANVASS OF ABSENTEE AND MAIL-IN BALLOTS OF NOVEMBER 3, 2020 GENERAL ELECTION案中,原告认为选票表格的空白处未填写姓名与选民地址(但信封上有这些所需信息)。

但法院在对这些案件进行审查之后,基本上都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肯定了这些“瑕疵选票”的效力。比如在IN RE: CANVASS OF ABSENTEE AND MAIL-IN BALLOTS中,法官认为尽管选民未在选票的空白处填写这些信息,但是选票信封上则包含了这些信息。选举法只要求选民能够提供这些信息即可,而并未明确要求在选票规定的空白处必须包含这些内容。鉴于此,多地法院驳回了特朗普团队的此类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16

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确认判决

二、选举相关机构违规

认为选举机构违规操作是特朗普众诉讼中提的最多的一种主张。他们指控,各地选举委员会违规操作使一些无效选票被计入合法选票中,从而影响了选举结果。与之相伴,特朗普团队要求停止正在进行的计票活动或者阻止对非法选票的认证。

特朗普团队针对费城选举委员会的诉讼具有代表性。受新冠疫情影响,费城选举委员会制定了保持安全距离(6英尺)的社交规则。对此,特朗普竞选团队提起诉讼,指称该社交规则不利于观察员清点票数,因为观察员无法看清选票的具体内容与信息。据此,他们指控费城选举委员会越权制定该规则,要求将9000张“缺席选票”(absentee ballot,指选择不前往或不愿前往投票站亲自投递选票的选民所投出的选票)作无效处理。最高法院认为选举法“只允许授权代表(观察员)留在检查缺席选票和邮寄选票的房间内”,并没有要求让他们能够看到每张选票上的详细内容。因此,费城选举委员会采取社会隔离措施并没有违法。

在威斯康星州提起的诉讼中,特朗普团队称麦迪逊县在公园举行的活动中非法开设投票点(该投票点总共接收了17271张缺席选票),要求否认这些缺席选票的效力。在佐治亚州发起的一起诉讼案中,特朗普团队认为查塔姆县的选举委员会没有确保那些于选举日7点后到达的选票不被“不经意地计入”,这损害了特朗普总统与共和党成员的利益,而该州选民的合法选票被“稀释”,他们的选举权也受到了侵害。基于此,特朗普团队要求法院命令当地选举委员会不开封、不记录甚至销毁这些选票。不过,法院并没有支持特朗普团队的诉讼请求。

特朗普团队并非输掉了每一个官司。受新冠疫情影响,大量美国选民选择邮寄投票。不过,有的选民在邮寄选票时可能遗漏了身份证明或其它文件。为此,不同的州规定了一定的矫正期,允许选民在一定的时间内补充此类文件。在诉凯西·布克瓦尔和县选举委员会(Donald J Trump for President, Inc v. Kathy Boockvar and County Boards of Elections)案中,特朗普团队认为,选举法已经“非常清晰且非含糊”地规定了“矫正”截止日期,即2020年11月9日。因此,州务卿基于疫情的理由延长这一期限是不合法的。经过审理后,法院批准了特朗普团队的要求,发布了强制令,即将11月9日之后的“矫正后选票”与合法选票隔离开来,并在最终计票的时候不考虑这些选票。

2020年12月161

法院判决特朗普胜诉

三、意外情形

针对选举中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形,包括选举委员会使用的机器或者其他设备发生异常,从而导致计票错误等问题,特朗普团队不仅在各种社交媒体上大肆指责,而且诉诸法院,要求判决相关选区停止计票活动或者重新计票。

在亚利桑那州提起的一起诉讼中,特朗普团队称,马里科帕县的计票机器会错误地识别用品牌Sharpie的油性记号笔所填写的选票。这个阴谋论被称为“记号笔门”(Sharpie Gate)。但是,这一点很快被辟谣。在经过重新包装后,特朗普团队再次提起诉讼。在内华达州,有两名选民声称克拉克县的自动签名识别机器不可靠,这些机器使得一些非法选票被计入,而选举观察员却无法观察和发现这种作弊行为。

总体来看,特朗普团队在这方面的指控大多是“据说”或者带有很大的夸张成分,缺乏可信的证据,或者达不到需要法律救济的标准。因此,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法院驳回。

四、违宪

违宪是特朗普团队反复提及的诉由。在11月9日的诉讼中,特朗普团队就将宾夕法尼亚州大选中涉嫌的违规行为汇集在一起,声称整个选举过程从根本上违反宪法。但在11月22日,该案主审法官Matthew Brann用非常严厉的判决驳回了诉请,称原告企图让法院剥夺(disenfranchise)宾夕法尼亚大部分地区选民的选举权。

12月2日,特朗普还以个人身份在威斯康星州提起联邦诉讼,要求法院裁定该州的选举完全违宪。

如果说特朗普团队针对选票瑕疵、机器故障等技术性问题进行的挑战只是小儿科的话,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检察长Ken Paxton12月7日针对佐治亚州、密歇根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提起的违宪之诉则有“核弹”之意。因为一旦成功,法院有望判决整个州的选举结果无效,这至少可以引发重新选举。在该案中,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Ken Paxton直接对,声称这些州在选举过程中忽视了美国国家选举法与联邦选举法,违反了宪法的规定。诉状中称,“整个国家如同战场一般,满是进行非法投票的民众,充斥着无视法律和选票流程的投票。” 原告还要求最高法院直接审理此案。然而,最高法院很快就发布一道简短(只有2页)的命令,表示德克萨斯州没有《宪法》第三条赋予的资格提起该案,据此驳回了诉请。至此,特朗普团队针对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的系列“诉讼秀”大致落下了帷幕。

在输掉选举之后,特朗普团队以各种理由到处发起诉讼,其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不过,这些诉讼要么被法院驳回,要么原告主动撤回。这固然有原告准备不足和仓促提起诉讼的原因,但更多是因为特朗普团队不能提供切实可信的证据,有的可谓空穴来风。另一方面,特朗普团队提起的诉讼大多缺乏合理的法律依据,或者刻意曲解法律法规,因此难以得到法官的同情和支持。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特朗普团队的诉讼战略便是在一些选举失利的摇摆州提起各类诉讼,企图通过广泛撒网来达到“树上开花,保本求利”的局面。但只要稍作分析就能看出这种行为无异于大海捞针,美国法官(包括特朗普提名任命的最高院法官)总体趋于理性和严守法律的底线,他们不会支持毫无证据或不合理的诉求——更何况,审理和判决结果可能影响美国政治格局和稳定。丛这个层面上说,特朗普团队的诉讼战略与其说是为了挑战结果,还不如说是希望毒化政治氛围,以图乱中取胜或者至少争取4年后卷土重来——因为这场法律挑战是一场退无退路,基本没有胜算的仗。

当然,特朗普不仅没有公开认输,而且也不会轻易放弃法律抗争。目前,美国各地法院还有不少案件在审理,特朗普团队也不会甘心败诉。甚至,不排除特朗普团队成功挑战个别州结果的可能性。但纵观选举人团一边倒的结果,细观这数十起案件中全美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法院法官的态度,我们恐怕很难相信特朗普可以翻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