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长宁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开幕。大会选举产生了民盟上海市长宁区第十三届委员会,我所高级合伙人贺强律师当选为区委委员。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群,中共长宁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岚,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杨德妹,中共长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奇等领导,以及128名盟员代表、民盟市委组织部以及区各民主党派、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民盟各基层支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出席大会。
贺强律师作为我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积极份子代表之一,在致力于将专业建设、团队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精耕细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其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优势,积极撰写各类社情民意,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职责,在推动法制建设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上海市长宁区政协聘请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骨干,多次获评民盟长宁区委“三好一创”我为民盟添光彩活动先进个人。
曾撰写的多篇社情民意被各级政协采纳,其中《关于民法总则监护制度新规的思考》,经长宁区政协推荐,被上海市政协采纳,并报送全国政协;《关于对存量房网签合同后又设定抵押应加强监管的建议》,经长宁区政协推荐,被上海市政协采纳,以单篇形式转送相关部门,并在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中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