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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晓萍律师为上海航天主讲《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实务》

2018-03-29

股权激励作为长效激励员工的一种制度安排,已经在国内如火如荼了很多年,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新三板企业,乃至很多非上市民企都开始实施股权激励。一个创业企业如果没有做过股权激励,又不是出类拔萃,那么想获得投资机构的青睐可不容易。


市场化已是国企改革的明确方向,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可调动员工积极性,把企业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效结合,将在国企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2016年,财政部、科技部及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政策推向全国。”但是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并不是一件容易推进的事。《办法》出台两年来,作为国有科技型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唯一的股东,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还在小心求证,谨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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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海航天集团、上海航天科技研究院邀请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股权激励专家盖晓萍律师主讲《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实务》,全院四十多个下属单位派代表参与了讲座。


盖律师以生动诙谐的语言,为大家普及了什么是股权、什么是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作用;用数据图表逐一分析了不同企业、企业的不同阶段是否适合推行股权激励;结合自身操作的众多案例,讲解了股权激励的八大主要模式,五大核心机制,特别强调不存在普遍适用的格式范本,只有因人而异的独特激励方案;最后着重为大家解读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核心条款以及实务操作要点。


盖律师最后强调,在国有科技型企业中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分配机制,探索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可以大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动力和活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