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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再获通过

2016-07-14

2016年7月11日,由本所欧阳群律师、钱倩律师承办的清大益讯(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并由基金业协会出具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通知要求,基金业协会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为规范行业,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