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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永泰获批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15-08-28

2015年8月17日,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本所的组织形式由原来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继协力、锦天城、国浩之后成为上海市第四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向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相较于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在于:内部人员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都经过专门知识教育及人才培训,对于合伙人的人数及资产规模均有较高的要求,更加体现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规模化、国际化及品牌化。在国外被称为LLP(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 有限责任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