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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宁区司法局委员会任命本所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2014-03-06

为了加强对全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市委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长宁区司法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后的中共长宁区司法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组长李世樑、副组长陈玉玲、李为清、成员杨莉苹、沙一平、陈铭勋构成。

为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局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联系点,本所被任命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李世樑的联系点。

发布于 组织建设